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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公交扎針事件」兇手判囚1年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6-20]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華網6月20日報道,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20日認定「公交車扎針事件」的「行兇者」徐某構成尋釁滋事罪,一審判決其有期徒刑1年。

今年3月27日,有網友微博爆料,溫州市區「26路公交車上一女的,自己屁股被人用針紮了,然後整車人都被關在車裡……」微博發出來後,立即有年輕女網友回應,說自己也有類似遭遇,情節驚人相似。

這起「公交扎針事件」使人們聯想起相關的「扎針事件」,在溫州一度引起恐慌,很多人傳言作案的縫衣針帶有病毒。

此事引起溫州市鹿城區警方高度重視。警方在多條公交車布控、跟蹤,很快抓獲了「針手」徐某。他今年24歲,初中文化,是來自湖北武穴的打工者。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間,徐某以引起女性注意為由,利用晚間時機6次在鹿城區26路公交車上,用隨身攜帶的縫衣針扎刺多名女性臀部等處。

徐某在法庭上交代,父母催婚急,自己做水電散工的工作環境中幾乎碰不到異性,更談不上有心儀的對象。

他突發奇想,在公交車上用針扎女孩子的屁股,然後女孩子回頭看他的時候就會和他交談,說不定會「來電」一見鍾情。他便帶上母親補衣服的繡花針,選擇上班乘坐人流較多的26路公交車,挑選年齡相當、身材姣好的年輕女性「下手」。

根據溫州康寧司法鑒定所出具的法醫精神病鑒定意見書,徐某在案發期間精神正常,具備完全責任能力。

鹿城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徐某兩年內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應予懲處。鑒於徐某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依法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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