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之前說要一兩個月內,但現在還沒有具體時間。」6月20日,記者從相關人士處獲知,丁書苗(丁羽心)已於今年初獲准與律師會見。在劉志軍案開庭前,檢方人員曾向丁書苗實際控制企業的有關負責人表示,丁書苗案有望在近期內開庭。被訴內容包括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依照刑法,前者刑期在5至15年,後者最高可至無期。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由於劉志軍案牽涉人員眾多,丁書苗等人早在2011年初就已被有關單位帶走接受調查,隨即被批捕,其中丁書苗被認為是劉案中最重要牽涉人員。對劉的公訴書中,亦出現因劉濫用職權,導致其獲益近40億元的表述。
非法經營40億?
「這些資產,起訴書中描述是因為劉濫用職權,導致丁書苗及其親屬受益。而且都被追回了。」6月13日,劉志軍辯護律師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稱,至於40億資產是否等同丁書苗非法經營所涉金額,他們無法確定。
記者從知情人處獲知,這一金額實際為包括丁書苗在內的多個涉案人的非法經營罪涉案金額,根據刑法規定,非法經營罪的刑期在5至15年之間。
今年4月份時,丁書苗的女兒侯君霞及鄭朋(中盟世紀(廈門)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2010年初曾與陳光標一起以「錢山」捐贈,鄭舉牌600萬,系20位企業家中最高金額者)、胡斌(江西南昌贛鵬集團董事長,2010年初網上曾大量出現對其舉報內容,歷數其違法干預多個鐵路系項目)、甘心雲(道隧集團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郭英曾一起開庭,據報道,其時侯君霞即被訴非法經營罪,但該案無更多信息傳出。
自2011年1月丁書苗被帶走接受調查,由於牽涉劉志軍案,此後兩年半時間中,鮮有丁的消息傳出,媒體更多報道的,是其那些神奇的過往:這位識字甚少的女商人,20歲時做賣雞蛋等小生意,30歲開始搞煤炭運輸,40歲時結識劉志軍,成為火車運輸指標販子,此後其「生意」進入巔峰,直至56歲時被調查人員帶走。
1997年結識劉志軍,被認為是丁書苗生意上最大的轉折點。此後15年中,丁的生意從煤炭運輸升級為倒賣車皮指標(火車運輸指標),進而介入鐵路建設、高鐵風屏障、輪對等鐵路系內的高端項目,其壟斷化經營受到系統內人士質疑。
案發前更為公眾所熟知的,則是其2008年汶川大地震後捐出1.18億元,以及2009年,在新版《紅樓夢》拍攝過程中,丁以5000萬元「援助」緩解了劇組資金緊張的問題。
該劇的製片人李小婉,在2010年接受媒體採訪時,對丁做了完全不同於鐵路系統內人士的評價——「一向低調經商,高調慈善」。
「低調是個什麼意思?輪對生產企業就差沸反盈天了!」據山西某重工企業負責人透露,智奇鐵路設備有限公司甫一露面,就被圈內懷疑其將壟斷化介入正在熱起的高鐵動車組生產,此後,該公司果然成為國內唯一高鐵動車組輪對生產和檢修基地,而輪對則是動車組9個關鍵技術部件之一,且用量空間極大。
被指壟斷化經營的智奇公司,實際由智波交通運輸設備有限公司(占股75%),與意大利路奇霓鋼鐵機械公司(25%)共同組建,而智波公司則由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博宥集團和博宥集團旗下的中昶投資共同出資成立。
此外,高鐵風屏障也有著類似的故事,只不過主角名為山西金漢德環保設備有限公司,而國外技術公司則是德國旭普林工程公司。
搶購「丁書苗」?
除了輪對、風屏障外,丁書苗另一個有名的鐵路生意,則是山西的嘉南鐵路。嘉南鐵路西起侯月鐵路嘉峰站,東接太焦鐵路南陳鋪站,鐵路正線全長64.9公里,疏解及引入線長20.57公里,為單線電氣化鐵路。
這條號稱「中國首條民營鐵路」在2006年時由山西省發改委批准立項。同年9月,由裕豐實業旗下子公司山西裕豐鐵路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控股51%),和丁書苗旗下的中企煤電工業有限公司(控股49%)合資成立山西裕豐嘉南鐵路有限公司具體操作建設事宜。
此後關於該公司的股份多次變化,丁書苗將中企煤電股份售予山西裕豐後,又以中昶國際投資購進股份,最終占股75%,而中昶國際也是丁實際控制企業。
但直至2010年初,嘉南鐵路才與中鐵十二局簽訂BT投融資建設回購合同,進入具體實施階段。有傳言稱這一過程中始終存在缺錢的問題。
「20億元左右的資金,地方完全可以解決,為什麼要丁書苗進來,真的是民營資本參與示範意義?」熟悉嘉南鐵路動議、立項過程的晉城某煤炭企業負責人稱,當地不少煤炭企業曾希望參與這該段鐵路,「但鄭州鐵路局方面給出的說法是,因為是首個民營資本介入,需要慎而又慎。實際意思就是非她莫屬了。」
目前這個依舊停滯的鐵路項目,正成為當地煤炭企業爭相「入手」的熱門項目。與博宥公司相熟的一位知情人透露,在丁書苗被帶走調查之後的兩年半中,各方對項目爭奪激烈,但蹊蹺的是,目前給出的估價僅在3億元左右。
「過去計劃投資是23億元,但截至停滯之前,投入應該不超10億元。」該知情人稱。
同樣,該知情人還透露,北京伯豪瑞廷酒店也成為搶手的優質資產。該酒店位於北京朝陽區東三環CBD商業中心,毗鄰中央電視台新址。「現在給出的估價應該在12億元左右,當然,也有點低。」
晉城某煤炭企業一位副總強調了三件事:一是丁書苗案尚未開庭,資產處置只是言談;二是丁的持股情況、實際出資情況、項目投入情況共同決定「轉手價」;三是一切已有的估值,由於可能為涉案值,所以均由辦案單位掌握。
「那要看怎麼理解,有的東西既是涉案物,又是可以未來處置的資產,對於丁來說,低估或許是有利的,但如果照此處置,轉手了,那肯定是虧的。」這位副總還稱,他在2009年末時曾聽丁書苗提及未來打算:「她的想法是,讓侯君霞接手生意,自己轉型做慈善。」
顯然,丁書苗的這一計劃未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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