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趙昕26日蘭州電】甘肅省衛生廳日前制定了《甘肅省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根據該方案,甘肅基層地區的農牧民在自願的前提下可與鄉村醫生簽訂服務協議,簽約醫生將作為第一責任人,免費為農牧民提供基本衛生服務,農牧民將享受到包戶到人的「家庭醫生」式服務。
該方案確定了鄉村醫生簽約服務的內容,鄉村醫生要為簽約農牧民提供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鄉村醫生包戶負責制,為65歲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重點服務對像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此外還將對留守兒童、空巢老人等重點人群跟蹤服務,對急重症病人提供規範轉診。
服務簽約將通過鄉鎮衛生院劃片包村、村衛生室包戶到人等方式,與農牧民建立穩定的契約服務關係,服務協議一年一簽。簽約醫生除免費提供基本衛生服務外,對新農合服務項目將按規定收取一般診療費。簽約農牧民還可在服務項目、服務收費、服務優先等方面享受一定優惠和便利。
按照規定,簽約鄉村醫生將獨立承擔醫療責任,未按簽約服務責任書提供相應服務或經考核不合格的鄉村醫生,將被扣發相應補助經費並取消下一年度簽約資格。經整改考核合格後,方能繼續開展服務。
據介紹,簽約鄉村醫生的補償經費由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診療收入和財政專項補助等提供,甘肅省將於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在各市州選擇1至2個縣(市、區),先行開展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試點工作,2014年7月將在先期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開簽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