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 實習記者黃慧 江西9日電】近日,江西景德鎮市衛生監督所醫療與傳染病監督科科長盛某、副科長田某被當地法院一審判處二人怠忽職守罪名成立。據悉,二人獲罪是由於對轄區內民營診所「以罰代管」,以致有診所大肆開展地下「摘腎」手術,進行腎臟非法交易。
2007年12月至2011年6月,在盛某和田某分別擔任景德鎮市衛生監督所醫療與傳染病監督科科長、副科長期間,兩人在接到舉報後,趕到診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周某的診所存在超出經營範圍或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非法進行手術等違法違規行為,均通過罰款方式處理。
景德鎮市珠山區人民法院認為,盛某、田某二人的怠忽職守並非診所非法買賣腎臟的直接原因,遂對二人免予刑事處罰。
目前,導致盛某、田某二人獲罪的「摘腎案」仍在審理中,其中10名涉案人員因充當「黑仲介」或以民營醫院、私人診所為窩點為非法「摘腎」提供場所,非法「摘腎」共計18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