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東莞市環保局原局長袁紹東因受賄一審被判14年。昨日,記者核實,廣州中院已宣判該案。資料顯示,袁紹東從上任東莞環保局長當月即收企業老闆百萬,通過加強監管企業「廢品」排放流向,幫助行賄企業老闆成功大量回收廢水、廢油。最終法院認定其受賄金額為870萬元。
上任當月就收下老闆100萬
據新快報報道,袁紹東今49歲,東莞市人,2007年3月,其由東莞市政府副秘書長轉任東莞市環保局局長。2012年9月3日,袁紹東還現身深莞惠三市環保第三次會議。但不到十日,廣東紀檢監察網即發佈消息,稱袁紹東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至此,他消失在公眾視野中。
昨日,記者查閱資料發現,袁紹東已於今年6月18日被一審判決。檢方指控,東莞市環保局下屬廢物處理站的承包者賴某中,發現企業偷偷轉移廢蝕刻液,影響回收業務,即向袁紹東建議加強監管,並不斷送上好處費共870萬元。
據袁紹東回憶,上任局長當月,在他人搭橋牽線下,他與賴某中結識,第一次見面就收下100萬元。袁紹東讓下屬加強企業廢蝕刻液回收處理監管,而賴某中回收廢水量果然大增。每年,賴某中都會進貢100萬元,還不包含每個中秋50萬元,每個春節60萬元的賄賂。法院最後認定,從2007年至2012年,袁紹東分多次接受賴某中賄款合計750萬元。
幫企業「壟斷」資源,收120萬此外,檢方指控袁紹東還大額收受另一位企業老闆王某樹的賄賂。2010年,東莞「資深」環保服務公司老闆王某樹去袁紹東的辦公室聊天,表示回收廢油脂,希望成立公司專攻此業,袁紹東表示願意支持。不久,王某樹即成立一間中油造脂科技有限公司,做廢油脂收集和加工、地溝油收集和加工等。公司還順利通過審批,成為東莞唯一具備廢油脂回收利用資質的企業。
應王某樹的進一步請求,袁紹東繼續讓下屬加強對企業廢油脂監管,幫助王某樹順利回收廢油脂,而王某樹亦是十萬八萬地送。法院認定,2011年至2012年間,袁紹東接受王某樹賄賂合計120萬元。
「奉交」老婆,共2000多萬
在證據資料中,袁紹東妻子作出如下證言:經計算,她家裡的財產包括銀行賬戶中合計3245萬元人民幣、215萬元港幣。這些錢中,她和丈夫收入約1260萬元人民幣,剩餘的應該都是袁紹東給的,有2000多萬元。「他一般是逢年過節的時候給現金,平時也有給錢。他平時從外面拿回來一些現金,基本都存放在衣櫃裡一個比較隱蔽的地方,然後累積到一定數量就交給我,有時是幾十萬元,印象中最大的一筆約100萬元,近幾年累計約有2000多萬元。」
此案開庭,袁紹東對公訴機關指控其的犯罪事實及罪名無異議。近日,廣州市中院作出判決認為,袁紹東構成受賄罪,因自首且退清贓款,悔罪表現好,可從輕處罰,判其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財產100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87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