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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傑案輿論反彈 長沙中院遭斥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7-14]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14日,法律學者徐昕10時26分的一條微博遭網友轉發熱議,截至發稿,將近12個小時內,該微博被瘋轉上萬次。不少網友轉發且「疊羅漢」:齊齊發出大拇指朝下的「弱」表情,要求該法院院長辭職。

該微博是這麼說的:「法律無明文規定犯人死刑前必須和親人見面」;後說「刑事法律學習鑽研不夠」;再發「驗明正身時,法官告知其有權會見親屬,但曾並沒要求」。司法解釋有明文規定;曾成傑不可能拒絕會見。該院行為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希望道歉,並處理責任人。

而長沙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自昨日微博發文檢討後,就沒有其他更新。

湘西集資案主角曾成傑之女12日對外表示,其父親曾成傑已於前天(12日)上午被執行死刑。由於此前未收到法院通知,家屬因而錯過了見犯人最後一面。

長沙中級人民法院隨後發微博稱,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死刑犯被執行死刑前必須與家屬見面。該微博在網友炮轟後遭刪除。

而後18時56分,該官微再度回應稱,7月12日上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對罪犯曾成傑執行死刑前驗明正身時,法官告知其有權會見親屬,但罪犯曾成傑並沒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遺言中也沒有提出。

晚上20時,該官微才發文檢討,稱「(第一次回應)微博管理人員對刑事法律學習鑽研不夠,想當然辦事,面對網上輿論不淡定,導致發出了一條錯誤信息並在領導發現後刪除。我們對一線工作人員提出了嚴厲了批評。特此向網友和公眾道歉。」

此次被執行死刑的罪犯曾成傑,因犯集資詐騙罪(詐騙金額達8.29億元),於2011年5月20日,被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11年12月26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決,駁回曾成傑的上訴,維持原審判決,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維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

2012年1月19日,在吳英案二審宣判死刑後一天,曾成傑因集資詐騙罪被終審判處死刑。吳英案經最高法院覆核後,重審改判死緩。而曾成傑案也因案情類似吳英案一度引起爭議。

      責任編輯:賈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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