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許桂麗 王宇軒 實習記者 王來 青島16日電】青島市近期下發失業保險費相關通知,宣佈對用人單位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率實行階段性下調。這是青島市近年來第三次執行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旨在減輕相關單位及其職工的繳費負擔,促使就業局勢的進一步穩定和發展。
減少失業保險徵繳金額7.1億元 減輕參保單位繳費負擔
按照相關規定和通知的要求,這次失業保險費費率下調時間從2013年1月起,直至國家修訂《失業保險條例》實施為止,最長不超過5年。參保單位和職工個人按照現行費率分別降低50%的比例繳納失業保險費,即單位繳費費率由原來的2%降至1%,個人繳費費率降至0.5%,此項減負穩崗措施將惠及全市7.5萬戶參保單位和170餘萬名在崗職工。與此同時,對於失業者而言不僅負擔減輕,而且由於失業保險基金有相應結餘,此額足以支付失業者的失業保險金,所以失業者們的待遇同樣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據悉,調整過後的失業保險費率將從2013年7月開始正式執行。由此來看,在2013年度預計青島市將減少失業保險徵繳金額7.1億元,約有170餘萬名青島職工可以享受一定的優惠政策,此舉大大緩解了職工的生存壓力,著力減輕了參保單位繳費負擔。自本年度8月份開始,社保部門將憑借信息系統核算參保單位1-6月份的退費數據,並通過參保單位8月份的應繳社保費進行自動沖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