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日本「關於重建安全保障法律基礎的懇談會」5日初步決定,將於今秋匯總出提議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報告。對此,共同社分析稱,日本現有憲法解釋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安倍政府今後將加快推進修改這一解釋的工作。
據中國新聞網8月6日報道,分析稱,安倍政府加快推進修改這一解釋背後的原因是其意識到朝鮮核與導彈開發和中國海洋活動活躍等東亞安全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因此有意通過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來鞏固日美同盟,從而提高威懾力。
但分析指出,如果想修改日本國民長期以來接受的憲法解釋,就必須有一個明確的理由。從日本的現狀來看,並不能說已經獲得了國民的同意。
集體自衛權是指同盟國受到攻擊時將之看作對本國的攻擊進行反擊的權利。1981年,日本政府在國會答辯書中決定「日本擁有這一權利但憲法不允許行使」,該解釋維持至今。
代表日本政府對相關法律做出官方解釋是日本內閣法制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分析稱,迄今主導憲法解釋的內閣法制局等政府內部、自民黨的聯合執政夥伴公明黨內部都對修改解釋存在謹慎意見。此外,鑒於近鄰各國警惕日本右傾化,日本也必須努力謀求這些國家的理解。安倍政府有責任與義務避免草率討論了事,應反覆且仔細地加以研究。
分析稱,有關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日本迄今出現了兩種方法。一是自民黨原先研究的通過修憲來實現;二是通過修改憲法解釋來實現。安倍政府目前傾向於採用後一種辦法。
最後,分析指出,鑒於修憲需要耗費較長時間,選擇修改憲法解釋就像是在「退而求其次」。日本不應以這種消極選擇去改變安全保障政策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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