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記者朱世強蘭州7日電】記者7日從甘肅省民政廳獲悉,剛剛下發的《甘肅岷縣漳縣6.6級地震災害受災群眾過渡期安置方案》規定,從8月6日開始至明年2月5日的6個月過渡期內,岷縣漳縣地震災區因災造成的「三無」人員每人每天發放10元生活救助金。
該《方案》規定,岷縣漳縣地震災害受災群眾過渡期安置以衣、食、住得到基本保障、生活安定為目標。過渡期安置對像為因災造成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的無房可住、無生活來源、無自救能力的「三無」人員,過渡期間按每人每天10元發放生活救助金。
此外,因災造成的「三孤」安置人員,按每人每月600元發放過渡期生活救助金。過渡期滿後,納入正常的「三孤」人員管理範圍予以救助。
根據《方案》,戶籍雖不在本地、但事實上在地震災區長期居住且在地震災區購有住房、能夠提供其房屋在此次地震災害中被毀有效證明的「三無」人員,也可享受與本地過渡期安置對像同等的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