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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3日,人民大會堂,薄熙來出席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開幕式。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薄熙來案週四在濟南公審,中紀委調查其6宗罪。
據新京報報道,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16時發佈公告,該院定於2013年8月22日8時30分在第五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
■ 薄熙來下馬之路
2012年3月15日
【不再兼任重慶書記】
中共中央決定薄熙來不再兼任重慶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2012年4月10日
【停止擔任政治局委員】
鑒於薄熙來涉嫌嚴重違紀,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停止其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其立案調查。
2012年9月28日
【雙開】
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給予薄熙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的決定,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2年10月26日
【罷免人大代表資格】
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告: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罷免了薄熙來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薄熙來的代表資格終止。
2012年10月26日
【立案偵查】
日前,薄熙來因涉嫌犯罪,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其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依法進行中。
2013年7月25日
【提起公訴】
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經依法指定管轄,由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據新華社
■ 回放
中紀委調查其6宗罪
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紀委《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薄熙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薄熙來在擔任大連市、遼寧省、商務部領導職務和中央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期間:
●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在王立軍事件和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件中濫用職權,犯有嚴重錯誤、負有重大責任;
●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賄賂;
●利用職權、薄谷開來利用薄熙來的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
●此外,調查中還發現了薄熙來其他涉嫌犯罪問題線索。
檢察機關指控3宗罪
2013年7月25日,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經依法指定管轄,已由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
●被告人薄熙來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貪污公款,數額巨大;
●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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