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薄熙來對購買法國別墅一事知情,並與徐明訂攻守同盟。
據法制網報道,看了公訴人出示的證據,感到非常震驚。首先是薄谷開來為了很保險地用徐明送的錢在法國購買別墅,設計了一套蒙太奇路線圖。在這個過程中,薄熙來知道薄谷開來用徐明的錢在法國買了一套別墅。
公訴人出示的證據充分證明,薄谷開來為購買法國尼斯別墅精心設計了複雜的購房方案,其核心目的是既掩飾犯罪和減少稅費,又確保對別墅的掌控;其基本方法是以公司名義而不以個人名義購買別墅;其主要手段是通過控制資金流轉和股權關係以確保對別墅的實際佔有。
別墅購買和資金流轉的路線圖是:第一步,成立薄谷開來實際控制的羅素地產公司,用以接收徐明提供的購房資金;第二步,由羅素地產公司出資並委託加拿大一家公司成立楓丹聖喬治公司,用於出面購買別墅;第三步,將徐明購房資金中的231.86萬歐元以背靠背貸款方式從羅素地產公司轉移至楓丹聖喬治公司,並由楓丹聖喬治公司與賣方簽訂購房合同和購買別墅;第四步,由羅素地產公司成立羅素國際度假公司取代上述加拿大公司,接手楓丹聖喬治公司的全部股權及名下別墅產權。
與別墅產權相關聯的三家公司的股權關係也證明了薄谷開來對別墅的實際佔有。表面上看,別墅是楓丹聖喬治公司名下的資產,而實際上楓丹聖喬治公司的全部股權則由羅素國際度假公司佔有,羅素國際度假公司的全部股權薄谷開來又委託其好友德維爾代羅素地產公司佔有,而羅素地產公司的全部股權則由薄谷開來持有並全面控制。這些公司間的層層控股關係,使得薄谷開來得以隱身其中但又實際控股從而實際佔有別墅。
德維爾證言明確證稱,自己雖然是羅素地產公司股東,但自己對公司及別墅均未出資,其所持股份全部是替薄谷開來代持,別墅真正的主人就是薄谷開來;姜豐證言也明確表示,自己之所以成為羅素國際度假公司和楓丹聖喬治公司的股東,是徐明讓其幫薄谷開來代持的,公司名下的別墅實際上是薄谷開來所有;徐明當庭證言和親筆證詞能夠印證薄谷開來、德維爾、姜豐的上述證言。薄谷開來在管理控制相關公司和別墅過程中籤署的多份信託聲明、別墅購買合同、相關公司資料以及大量其他書證也對薄谷開來實際佔有別墅的事實進行了印證。
事情的演變並不止此,薄谷開來親筆證詞、同步錄音錄像和徐明當庭證言充分證明薄熙來對其妻薄谷開來收受徐明資金購買別墅一事知情。
薄谷開來親筆證詞、證言筆錄和當庭播放的同步錄音錄像、徐明證言筆錄和當庭證言,明確一致地證明2002年8月薄熙來與他們在薄熙來家中共同觀看了法國尼斯別墅幻燈片的事實,在昨天,薄熙來當庭與徐明對質時,對三人觀看幻燈片的情節也未予否認,今天辯論時反覆說,我不知道別墅的面積、給錢和如何管理。薄谷開來證言還進一步證明,在三人觀看幻燈片期間,她明確告訴薄熙來「我讓徐明出資在法國尼斯戛納買了房產,房產是作為保值投資的,將來留給瓜瓜,作為經營性物業,對外出租,可以有穩定的收入。我還告訴瓜爹,希望瓜瓜好好做學問,不為生計奔波,影響了前程,所以讓徐明在海外買了這個房子,將來作為瓜瓜的投資固定收入,等瓜瓜長大了,讓他自己經營管理。瓜爹聽完以後,對我的想法也很支持。說這話的時候徐明應該在場。」
徐明證言稱:「當時谷開來和我正在他們家的餐廳邊聊天邊看電腦上的照片,薄熙來進屋後就坐在餐桌旁邊,順手拿起餐桌上房產的圖片看了看又放下了,這時谷開來對薄熙來說:『這套法國的房產是以前我說的讓徐明出資在法國尼斯購買的,作為經營性物業,將來留給瓜瓜,他就可以有穩定的收入』,薄熙來沒說什麼,就習慣性的點了點頭。」徐明當庭還強調,「開來買房需要的錢,是我白送給她的。」
徐明證言筆錄證明,薄熙來曾專門將其叫到商務部交談,稱:「在散步的時候,薄熙來和我說,谷開來一直說我很好,對谷開來和薄瓜瓜在國外的生活很照顧,給了他們不少支持,這些事情他都記著呢。然後他又說我在法國尼斯給他們買的經營性物業,讓谷開來他們有了穩定的收入,這些事他都不知道,今後等薄瓜瓜長大以後讓他處理這個事情。薄熙來又強調說對這件事一定要保密,任何時候他都不知道尼斯這套房產的事情,我當時說『明白』」。徐明對上述基本情節當庭予以確認,還強調:「被告人親自囑咐的,也是我們交往中比較大的事情,所以這個事我記憶比較深刻。」
看來,對薄熙來明知薄谷開來收受徐明資金購買別墅的事實的兩個重要情節,即在薄熙來瀋陽家中看幻燈片的情節和商務部薄熙來與徐明訂立攻守同盟的情節,均有在場證人證言明確指證,也有根據薄谷開來提供的線索查找到的筆記本電腦及其中的幻燈片在案佐證。從薄熙來當庭的許多陳述中,他對看幻燈片和商務部談話的實際也並未予否認。這件事,再多的狡辯也是無用的,只能進一步讓大家看清薄熙來罔顧事實、百般抵賴,試圖推脫其罪責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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