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這幾天,薄熙來案正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舉國矚目,也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
中國法院網刊載評論文章指出,案件庭審之前,圍繞著案件的審理,社會各界包括法律專家頗多議論,也有較高的期待。比如,有不少人通過互聯網表達意見,希望對薄熙來案件的審理能夠進一步增強透明度、公開性,要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項合法權益,要讓民眾有足夠的知情權,讓司法在「陽光下」運行。當然,也有不少人表達了憂慮,推測案件審理的公開度不會很高,最多像常見的那樣,在庭審結束之後發一個通發稿,附加一兩篇「權威評論」。即便當傳出濟南中級法院將通過剛剛註冊開通的官方微博圖文直播案件庭審的消息後,人們依然將信將疑,猜測直播一定是「選擇性」甚至是「形式化」的,等等。這種疑慮和猜測,當然與以往涉及高級別官員職務犯罪案件的庭審基本不直播的「慣例」有關,也與一些地方司法機關對重大、敏感案件盡可能降低社會「關注度」的做法留給人們過於深刻的印象有關。而所有這些「習慣做法」,其實都明顯反映出法院近年來在庭審公開方面所做的努力與人民群眾對審判活動公開性期待之間,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這當然也會影響到人們對薄熙來案庭審公開性及其程度的判斷。
不過,此次濟南中級人民法院對薄熙來案庭審過程的「微博直播」,卻大大突破了既往某些「有限公開」的傳統和慣例,除對庭審程序做實時文字描述、穿插貼出現場圖像和展示法律文書、證據材料外,最大的具有突破性的「亮點」,是全面及時地向公眾公開了法庭的庭審記錄全文。可以說,這是在以往所有全面公開直播的案件中,都是沒有的,確實給人一種身臨其境、耳目一新的全新感受。我以為,庭審記錄公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能夠準確反映訴訟當事人在法庭上的各種「表現」實情,由於它是以記錄文字予以固定化的「場景」,因此,可以完整地被人們不斷地複製、回放和傳播。法庭將庭審記錄完全公開,確實反映了一種法治的信念和充分的自信,也就是顯示了司法活動應當全面公開,司法必須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和評判。
應當看到,近年來,各級法院在推進司法公開、審判公正方面做出了積極的努力,一些法院在以往電視選播案件庭審的同時,又借助新型網絡媒體進行了「網絡直播」、「微博直播」等有益的嘗試。如今,在薄熙來案件的庭審中,則首次採用了微博直播加庭審記錄公開的模式。這些探索和努力,都受到了社會各界的歡迎和廣泛好評。大家普遍認為,司法公開是法治現代化和司法民主化的重要標誌,也是我國民主與法治建設事業發展進程中的迫切需要。審判公開具有十分深刻的內涵,內容也十分豐富,它不僅包括訴訟程序公開、庭審依法公開,更應當包括實際裁判依據和理由及法律文書的公開,等等,這也是司法民主化的必然要求。它告訴人們,在一個積極倡導法治的社會裡,絕對不應該繼續存在司法上對付犯罪人員的「秘密武器」。人民法院應當站在不斷推進司法民主和維護司法公開、公正的高度,樹立司法為民的理念,不斷規範自身行為,通過切實努力,使「司法公開」的憲法原則真正落到實處。
我相信,薄熙來案件的依法公開審理,將成為中國刑事司法史上的又一個「新起點」,以此為契機,堅持不懈,不斷推進和完善我國的審判公開制度,必將使我們的司法更具公正性、公信力和權威性。
(作者游偉系華東政法大學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犯罪與刑事政策研究所所長 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