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郎艷林17日綜合】今年2月7日,貴州省遵義市兩名女童在樓頂玩耍時,受到鄰居家狗的驚嚇,不幸墜樓身亡。9月11日,當地法院一審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狗的主人4年有期徒刑。
據當地警方偵查,事發當天,兩女童在樓頂玩耍時,住在該樓的男子王某,應女童的請求,將自己養在樓頂的小狗放出,讓兩名女孩玩耍。然而,王某因未及時鎖好狗圈的門,在其離開後,一條關在狗圈裡的大狗,將門刨開跑出,追咬兩名女孩,兩名女孩在躲閃中從樓頂墜下身亡。
據當地媒體消息,事發後,坊間曾傳出王某故意放狗咬人的說法,但經警方偵查,此說法並不成立。之後,王某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8月13日,檢察機關以此罪名對王某提起公訴,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法院認為,王某的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判處3至7年有期徒刑,法院一審判處其4年刑期。宣判後,王某不服表示要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