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駐內蒙古實習記者陳耀耀內蒙古18日電】據悉,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日前正式下放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和管理權限至各盟市政府。至此,總投資在1億美元以下(不含1億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其設立及變更均交由各盟市商務局外資科負責審批和管理,但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批管理的除外;此外,原由內蒙古商務廳、原對外經貿廳批准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變更事項(單次增資達到限額或超過限額以及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批的除外)由市商務局外資科負責審批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