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今天(9月24日)上午,榆林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房姐」龔愛愛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一案。龔愛愛在法庭上否認自己犯罪,辯護人也為龔愛愛做了無罪辯護,該案將擇日宣判。
據西部網報道,檢方認為,被告人龔愛愛在辦理了法定戶籍證件後,又先後兩次委託他人在公安機關製作了與自己身份信息不相符的戶口兩個,親自以該戶口辦理了居民身份證,並使用身份證從事民事活動,妨害我國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同時,在2005年,被告人龔愛愛在北京市北辰綠色家園購房時,給了售樓人員張某30萬元用於為本人及女兒李某購買北京戶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龔愛愛當庭辯稱,北京戶口是買房時帶的戶口,神木的兩個戶口是她委託公安人員辦理,她所辦的幾個戶口,沒有用來做違法的事兒。龔愛愛辯護人辯稱,龔愛愛沒有偽造行為,其得到的戶口都是真實的,也沒用此戶口從事違法活動;在辦理北京戶籍過程中,也沒有買賣行為,不構成犯罪。
在上午的庭審結束前,龔愛愛做最後陳述時說,自己站在法庭上很難受,自己的行為給社會帶來了很大影響,對不起神木人。但是自己沒有干違法的事情,沒有傷害社會。希望得到大家的原諒,也希望法庭能作出公正的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