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 實習記者陳耀耀 內蒙古報道】自去年下半年起,受下游需求減少、新建產能集中釋放、進口煤炭增加的影響,全國煤市價格、銷量一路下挫。作為全國最大的煤炭生產、外銷區,今年上半年內蒙古三分之一的煤炭企業處於虧損狀態。為應對煤市寒冬,內蒙古政府按照中央宏觀調控政策,統籌考慮國內外經濟形勢,研究出台了《關於促進全區煤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有關措施的通知》,全面部署了內蒙古煤炭業近期、中期和長期的重點工作。
近期措施為:一是下調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徵收標準。從2013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褐煤下調為6元/噸,其中對價格下跌幅度達到30%的,下調為4元/噸;無煙煤維持原標準20元/噸;其他煤種,發熱量在4500大卡(含4500大卡)以下、價格下跌幅度高於25%的,下調為8元/噸;發熱量在4500大卡以上、價格下跌幅度在20%以內的,下調為12元/噸。自治區將根據今後煤炭價格變化情況,對徵收標準適時進行調整。二是從2013年8月20日至12月31日,暫停收取煤炭礦產資源補償費自治區留成部分和煤礦維簡費。三是規範和減免鐵路運雜收費。近期,由自治區發改委牽頭,會同自治區經信委、政府糾風辦將組成專項檢查組,對鐵路運雜費進行清理規範,對不符合規定的收費予以取消或規範。為支持煤炭企業渡過困難,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呼和浩特鐵路局、瀋陽鐵路局、哈爾濱鐵路局等鐵路運輸部門減免部分鐵路運雜費。四是保障重點煤炭生產企業煤炭鐵路外運,降低物流費用,增強外銷競爭力。從2013年8月20日起,現有的煤炭鐵路外運能力要按照煤炭生產企業與電力企業簽署的長期、中期、短期合同的順序優先安排,新增煤炭外運能力全部安排給煤炭生產企業的電煤合同,並實行門到門一站式服務,降低物流費用。
中期措施為:加大金融支持煤炭生產企業發展力度。對煤炭生產企業兼併重組、煤炭深加工等項目給予信貸支持,降低煤炭企業融資成本,增強煤炭生產企業發展能力;全面清理涉煤所有收費項目,對不合理的收費要予以取締,符合規定的要進一步規範標準;繼續推進煤炭、電力、化工、冶金企業整合重組,形成產業鏈競爭新優勢。
長期措施為: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監管,保障煤礦生產安全;加快煤炭轉化項目建設,國家已核准建設的大型煤炭轉化項目要加快建設進度,盡快投產;積極爭取國家盡早批准自治區電力外送通道、煤炭深加工規劃、重大轉化項目,提高煤炭就地轉化比例,延長產業鏈,提高附加值;加快煤炭交易市場建設,推動鄂爾多斯動力煤和東部地區褐煤交易平台運營,引導企業進入平台交易,提高交易效率,盡快建立我區煤炭價格形成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