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記者路艷寧 貴陽27日電】生態環境脆弱的貴州省擬提出每年1月為全省義務植樹活動月。
26日,貴州省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分組審議了《貴州省義務植樹條例(草案)》,該草案提出,本省行政區域內,年滿18週歲至60週歲的男性適齡公民和年滿18週歲至55週歲的女性適齡公民,除喪失勞動能力外,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參加義務植樹。年滿11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有組織地就近參加力所能及的義務植樹。
適齡公民可以選擇六種方式之一義務植樹。包括:每人每年義務植樹不少於3株;參加整地、育苗、撫育、管護等綠化勞動;認種、認養林木、林地、綠地;從事綠化、生態保護義務宣傳和科普活動;從事城市街道、庭院以及村莊的植樹綠化活動;省人民政府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確定的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