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 記者張廣珍 珠海16日電】近日,珠海市斗門區白蕉鎮新馬墩村一宋姓村民,因對其兒媳未能取得全額參與村集體分配不服,上訪無果後,在當地信訪維穩中心採取過激行為,將自己燒傷,造成全身燒傷面積達85%。該鎮綜治信訪維穩中心一名工作人員在搶救傷者時也被燒傷。目前,兩名傷者生命體征平穩,暫無生命危險。
當地警方已經對案發過程和原因進行了調查取證。據調查,新馬墩村於2012年10月經村民代表大會決議,制定了本村征地款的分配方案。宋某是世居村民,其兒子於2008年6月24日結婚,兒媳的戶口是2008年8月28號遷到宋家。根據分配方案,宋某的媳婦只能享受二成分配。宋某是當時參與制定分配方案的村民代表之一,在村民代表大會上,宋某以其子6月20號結婚為由,要求其兒媳享受全額分配。但通過表決,大會拒絕了他的要求。
隨後,宋某又到斗門鎮綜治信訪維穩中心上訪,該單位接訪後積極與村委會溝通協調,建議村委會將宋某的訴求再次提交村民代表大會討論。但宋某的要求先後兩次都被村民代表大會否決了。14日上午九時許,宋某再一次來到該單位上訪。工作人員再三解釋,其反映的問題屬村民自治範疇,只能通過村民代表大會表決。但宋某突然情緒激憤,將隨身攜帶的汽油澆在自己身上,揚言如不立即解決其兒媳分配問題就點火,隨即點燃了手中的打火機。一旁的工作人員奮力將宋某拉出房間撲倒在地,其它工作人員迅速上前撲滅明火。但據醫院介紹,宋某全身燒傷面積達85%。工作人員何某的手臂和背部為4%的淺度燒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