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 記者肖剛 17日蘭州電】蘭州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史長俊16日表示,銀行類金融機構總部在蘭州新區設立一級分行的,將按照其當年繳納稅款在蘭州新區留成部分的30%給予獎勵,獎勵的最高金額可達200萬元,金融機構總部、一級分支機構以及其他作為獨立納稅主體的金融機構還可享受量身定做的「一企一議」特殊優惠政策。
新出台的《蘭州新區鼓勵金融業發展優惠政策》規定,銀行類金融機構一級分行在蘭州新區設立支行的,同樣按其當年繳納稅款在蘭州新區留成部分的30%給予獎勵,最高額度為100萬元。證券、期貨、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設立異地分支機構的,亦享受繳納稅款留成部分的30%獎勵,最高可達50萬元。
同時,為鼓勵銀行擴大信貸投放,蘭州新區將按照投放貸款規模年度增加量的0.5‰給予獎勵,並在重點項目融資、銀團貸款安排等方面給予傾斜。而保險機構對蘭州新區企業單項融資額在10億元以上的,也將按融資額度的0.5‰給予獎勵。
對民營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經濟,年度提供貸款1億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擔保機構年度擔保總額5億元以上的,亦獎勵30萬元。為科技項目、中小微企業、「三農」領域提供融資年度規模每增加5億元,獎勵金額再增加10萬元。此外,金融機構在蘭州新區建房、租房,將分別享受最高額度為100萬元、30萬元的補貼。
據悉,蘭州新區將規劃建設金融產業園,以鼓勵金融機構入駐,引導金融產業聚集發展,並從每年財政預算中安排設立「鼓勵金融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以兌現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