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孫菲25日電】日前,哈爾濱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室、市婦聯聯合起草了《哈爾濱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草案),並將提請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針對醫療機構隨意甚至違法為未成年女性人工終止妊娠的問題,在全國首創性提出未成年女性終止妊娠需監護人簽字的規定。該《條例》(草案)將對該市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起到極大促進作用。
據悉,《條例》(草案)首次對意外懷孕的未成年女性做出保護性規定。《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為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女性人工終止妊娠,需其監護人陪同並簽字確認」。
現實中,未成年女性意外懷孕後,往往會給其造成極大的心理負擔,既害怕家人及其他人知道,又要想盡辦法終止妊娠,因此往往背著家人甚至選擇非正規的醫療機構秘密進行人工終止妊娠手術。在此過程中,如果不對其進行有效保護,勢必會給其造成嚴重的身心傷害,也會對其未來的人生產生巨大的影響。
上述規定的制定,既明確了醫療機構的責任,防止唯利是圖隨意為未成年女性進行人工終止妊娠手術,又有利於監護人及時發現和瞭解未成年女性的有關情況,以利於採取相關措施,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女性的身心保護。據悉,這在全國尚屬首創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