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訊(記者路艷寧 貴陽報道)】貴州省衛生廳日頒布《貴州省肺癌等10種新農合重大疾病按病種付費實施方案(試行)》,方案將肺癌等10種疾病納入貴州省新農合重大疾病保障保障範圍,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新農合重大疾病按病種付費。
《方案》中,10大重大疾病病種範圍包括肺癌(手術、化療、放療)、食道癌(手術、化療、放療)、胃癌(手術、化療、放療)、結腸癌(手術、化療、放療)、直腸癌(手術、化療、放療)、急性心肌梗塞(住院溶拴、介入治療)、腦梗死(藥物治療)、I型糖尿病、甲亢(手術、I131放射治療、藥物治療)、唇顎裂。
方案規定,重大疾病住院或門診救治費用實行定額付費的,定點救治醫院只能按該定額支付標準收取費用,定額費用由新農合基金承擔80%,其餘由患者承擔。實現限額付費的,定點救治醫院所收取的費用不得超過限額標準,不足限額支付標準的據實收取,限額內費用由新農合基金承擔80%,其餘由患者承擔。
方案還規定,定點醫療機構同一病種年度申請合理性超臨床路徑的病例數不得高於本院收治該病種總病例數的5%,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手術病例放寬到10%,放療、化療病例放寬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