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 駐內蒙古實習記者袁歡 22日電】據悉,為推進內蒙古油品質量升級,改善空氣質量,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制定的《內蒙古自治區油品質量升級實施方案》並於11月18日起實施,汽柴油品也將逐步加價。從12月20日零時起執行第四階段車用汽油標準,2014年底前執行第四階段車用。
按照合理補償成本、優質優價和污染者付費原則,在企業適當消化部分升級成本的基礎上,國家確定車用汽、柴油(標準品,下同)質量標準升級至第四階段(國Ⅳ標準)的加價標準分別為每噸290元和370元;從第四階段升級至第五階段(國Ⅴ標準)的加價標準分別為每噸170元和160元。第五階段車用汽油和柴油標準執行時間按照國家要求,最晚不超過2017年底。
另據瞭解,新標準執行之後,內蒙古各盟市、旗縣區人民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嚴厲打擊轄區內油庫和加油站銷售不符合標準油品的行為,對存在問題的企業督促整改並依法予以處罰,未完成整改的不得恢復經營,保證全區油品升級工作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