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日前簽署命令,發佈施行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管理條例》。新條例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
解放軍報發表評論認為,發佈施行新修訂的《裝備管理條例》,是中央軍委著眼實現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貫徹「能打仗、打勝仗」目標要求,進一步加大依法管裝、從嚴治裝力度,提高裝備成建製成系統形成作戰能力和保障能力建設水平的重要舉措。新修訂的《裝備管理條例》,圍繞打贏信息化條件下局部戰爭,針對裝備管理的新形勢、新情況、新特點,進一步明確了裝備管理內涵,充實了裝備管理職責和工作制度,完善了裝備戰備、訓練和信息管理要求,是全軍官兵必須遵守的基本法規。
中央軍委要求,全軍和武警部隊要認真學習、嚴格執行新修訂的《裝備管理條例》,不斷提高裝備科學化制度化經常化管理水平,保障部隊完成作戰、訓練、執勤和其他各項任務。
新形勢下加強我軍裝備管理的重大舉措
經習主席和中央軍委批准,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管理條例》發佈施行。這是新形勢下加強我軍裝備管理的重大舉措,是我軍裝備建設發展中的一件大事,對於進一步提高部隊裝備作戰能力和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裝備管理是軍隊管理的重要內容,是生成、保持和提高部隊戰鬥力的重要保證,平時關係到部隊訓練、執勤、戰備等各項任務的完成,戰時影響戰爭勝負成敗,是關係軍隊建設全局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近年來,隨著中國特色軍事變革的深入推進,部隊體制編製調整,大量高新技術武器裝備陸續配發部隊,裝備體系結構發生較大變化,裝備管理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面對新形勢新挑戰,發佈施行新修訂的《裝備管理條例》,既是貫徹落實習主席一系列重要指示,實現能打仗、打勝仗目標要求的需要,也是適應新時期部隊體制編製調整和裝備建設發展變化的需要,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裝備管理條例》是組織實施裝備管理的基本依據。全軍和武警部隊要把學習貫徹條例同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同拓展和深化軍事鬥爭準備結合起來,同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結合起來,大事大抓,持續推進。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先學一步,積極組織宣貫條例,不斷提高依法管裝、從嚴治裝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各級裝備機關要以學習貫徹條例為契機,進一步深化愛裝管裝教育,健全裝備管理制度,加大依法管裝力度,實行裝備管理問責制,促進工作落實;部隊廣大官兵要深刻領會條例的精神實質,準確把握條例的基本內容、標準和要求,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條例規定的要求上來,做到自覺學條例、嚴格用條例,在新的起點上推動部隊裝備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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