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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截圖 【文匯網訊】27日,備受關注的「復旦研究生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被提起公訴。據鄭州晚報報道,林森浩當庭供認了起訴書指控其採用投毒的方法致黃洋死亡的事實。林森浩為何要狠心毒害「同窗室友」?涉案劇毒化學品來自何處?庭審細節回應了公眾對此案的主要疑問。
涉案劇毒化學品來自醫院
因為此案,一種名為「二甲基亞硝胺」的化學品進入了公眾的視野。而最早懷疑黃洋中毒,並指出此種有毒化學物品的人,是黃洋和林森浩的室友葛某,他打電話並進行了短信通知,但為時已晚。
根據公訴機關提供的證人證言顯示,涉案的二甲基亞硝胺原液是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影像醫學與核醫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呂某某於2011年從天津市化學試劑研究所購買的。實驗結束後,所剩試劑就放置於中山醫院的實驗室內,由於經常一起做實驗,呂某某與林森浩都知道該原液擺放的位置。
起訴書稱,3月31日14時許,林森浩以取實驗用品為名從他人處取得鑰匙後進入其曾實習過的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影像醫學實驗室,趁室內無人,取出裝有劇毒化學品二甲基亞硝胺的試劑瓶和注射器,並裝入一隻黃色醫療廢物袋內,隨身帶離。
受害人喝水後曾乾嘔
「愚人節早上8點多,黃洋起床了,他像往常一樣去倒水喝。我躺在床上睡覺,聽見他倒了水,用勺子舀了舀,後來吐了出來,乾嘔了幾聲,後來他就把水桶和飲水機整個拿出去洗了。我沒有看見,只是聽見。」林森浩回憶事發當天的情況,「後來我的手機忽然響了,我馬上起來,出門去了,沒有和他說話。」
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顯示,黃洋喝水前後數日,林森浩多次在網上以「二甲基亞硝胺」為關鍵詞查詢該化學物味道、毒性及檢測方法。「我就是瀏覽了一下,確認了二甲基亞硝胺對肝臟有損害。」林森浩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