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1·22」事故七日之後,在離爆炸地點齋堂島街10餘公里的一家酒店,已有來自國家安監局、公安部門、石油系統和研究機構的50餘名專家陸續加入調查工作。捲入事件的地方政府和中石化公司人員不斷往來酒店,送來圖紙和材料。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一位參會人士記得,安監總局官員要求,「要把歷史情況,把檔案都查清楚。」調查組要求各方提供的報告需寫清楚細節情況,加蓋上公章。證據鏈條已經明確指向此次特大事故的原因。
多位權威人士告訴記者,「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洩漏爆炸事故」的直接機理是輸油管線與排水暗渠交匯處的管線腐蝕嚴重,引起原油洩漏,流入暗渠,空氣和原油在密閉空間裡混合。在原油洩漏後,救援處置中違規操作觸發了爆炸。
事故和當地的管線佈局也有關係。事故發生地段管線佈局不合理,造成管線腐蝕嚴重,膠州灣潮汐的運動可能將原本應流入海裡的原油倒灌,逆向漂移至齋堂島街區段,造成爆炸在人員相對密集區發生。
此次事故發生後,國務院成立了事故調查組。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在從當地兩級政府和中石化集團相關公司獲得材料並初步分析後,調查組在前期技術鑒定環節分工成「洩漏調查」組、「爆炸調查」組、「應急總結評估」組和「市政調查」組,擬分別撰寫相關內容,形成最終報告並提出相關建議。
因此,「11·22」事故調查方向已然清晰。此後,「對管道的標準、運行及企業、政府的聯合應急措施都會提出建議。」一位參與相關工作的專家說。
然而,外界高度關注此次事故對油氣運輸格局的影響,事故初步調查顯示出,在中石化集團架構下管網運營應急責任存在錯配。十八屆三中全會前,官方研究機構曾提出將「油氣管網」從油企中剝離的建議。在11·22事故發生後,管理中石化管道的中石化管道儲運(分)公司將網站首頁調為黑白色,中石化集團以這一非完全獨立的分公司管理各地管網的模式仍在廣受討論。
穿越暗渠的管線
現場初步調查顯示,東黃管道腐蝕嚴重,當天造成大量原油洩漏,進入排水溝。而排水溝暗渠形成密閉空間,油氣和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條件。
調查組專家初步討論認為,在應急作業時,相關企業違規使用非防爆電器,並且很可能也沒有對施工環境進行油氣指標檢測,因此沒有有效防範措施。該管道區段附近有下水道穿過,將兩者隔離後,管道通過的排水暗渠,形成了密閉空間。
黃島區規劃局相關人士介紹, 1995年7月,黃島區規劃土地局委託了海軍工程設計局,為整個暗渠做了設計,整個暗渠全長1.4公里。檔案資料顯示,在橋涵下方,垂直於橋涵方向有一條輸油管。後續如何更改尚不確定。
「中石化管道公司存在治理隱患,沒有及時發現,尤其像這麼大個洞,肯定能檢測。他們希望改,但是也沒有改成。」一位參與調查的專家表示。
當地市政部門的一張城區排水示意圖顯示,事發現場的排水系統呈「人」字形分佈。開發區區內有兩條支渠,一支沿舟山島路路段埋設,一支沿齋堂島路埋設,在齋堂島路劉公島路路口,兩條下水管道會合,匯總到齋堂島街一條7米寬的下水總渠道中。這條下水總渠道分別於劉公島路、秦皇島路交叉口,然後穿過麗東化工廠,自南向北流入海中。
事後證實,發生下水道爆炸的路段,幾乎和兩條下水支渠以及下水總渠道完全吻合。其中,距離爆燃點最近的齋堂島路北路段下面是總渠,受損情況最為嚴重,路面完全崩裂,兩側樓房玻璃破碎,樓層微傾。而較遠的逆流而上的舟山島路下水道離爆燃點還有一公里左右,受損相對較輕,路面雖然拱起,但並未崩裂。
其中原因可能與潮汐有關。事發當天,凌晨3點至8點位漲潮期,8點至10點25分屬退潮期。3點鐘漏油後,正值海邊漲潮,海水倒灌。所以,洩漏的原油不但流向下游,還逆流漂上人口密集的下水道上游。而這亦對油污處理造成了困難。
專家組成員說:「這麼多的油,你也不敢用水沖。沖完了,把油都衝到海水裡,一是污染嚴重,二是短時間處理不了:一漲潮,海水倒灌,原油又回來了。」
8小時各方措施
從發現漏油的凌晨兩點半到爆炸發生前的8小時內,中石化和黃島開發區管委會的表述有諸多矛盾之處,而企業和政府間的應急預案也需要磨合提高。
本報記者獲得的一份關於青島開發區管委會向國務院調查組提交的事故說明顯示,最早在22日凌晨兩點半,一名道路養護人員發現秦皇島街和齋堂島街交匯處路面上有原油,隨即向當地110指揮中心報警。
一位中石化黃島油庫負責生產安全的員工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黃島油庫只負責對油庫內部進行管理,輸油管道由濰坊管道公司負責管理,但是一旦出現原油洩漏,雙方都能監測到。
凌晨2點40分,中石化管道儲運公司濰坊輸油處監測漏油設備顯示東黃復線黃島出站壓力迅速下降。在無跳泵的情況下,這就是漏油信號。
據管委會說明,5分鐘後,110指揮中心接到中石化(報告並未載明是中石化哪一公司)值班人員的電話。值班人員在電話中稱,中石化監測到輸油管道壓力減弱,推測原因可能是盜竊原油。隨後指揮中心將漏油情況匯報至區應急辦,應急辦通知相關部門趕赴現場處置。
3點15分,黃島油庫關閉輸油閥門。如若按管委會通報,此時距離發現原油洩漏已經過去45分鐘,而非中石化新聞發言人所說原油已洩漏了12分鐘。上述黃島油庫員工說,黃島油庫隨後啟動應急預案,一線巡線員到現場鎖定漏油管位置,應急人員清理油污路面。
上述負責生產安全的員工說,預案啟動後,因黃島油庫和濰坊輸油處是平級單位,黃島油庫應知會濰坊輸油處協調處理。後來倖存者濰坊輸油處副處長對媒體表示,其在山東濰坊家中接到運銷調度科的電話,電話稱青島黃島區有原油洩漏,相關科室已經趕往現場,隨後其也趕赴青島漏油現場,支援搶險。
報告稱,上午7時許,黃島安監等部門及黃島油庫、濰坊輸油處領導均到了現場。前者詢問後者得知,洩漏的是原油,管道為黃維輸油管道。但這一說法為中石化所否認,中石化官方微博稱:漏油點並非新建成的黃濰輸油管道,而是東黃復線。
「原油經秦皇島路和齋堂島街交匯處溢出了路面,沿齋堂島街向南流了150米左右,一直延伸至益和電器西門南側,形成了約1000米的原油分佈帶,從北向南由寬變窄。洩漏的原油已經進入路邊的雨水鬥。」管委會的報告如是描述當時的路面情景。
隨後,市政部門沿下水管道查看漏油情況,環保局開始海上清污,濰坊輸油處尋找漏油點並於當日上午九點用沙土將齋堂島街油污路面完全覆蓋,並對漏油處進行圍擋封閉和交通管制。
說明稱,7:40 黃島區應急辦副主任將事故發生經過及處置情況通過電話向市政府總值班室匯報。至此時,青島及黃島市縣兩級政府都知悉了漏油情況。
違規操作可能性
然而,當日上午十點三十分,齋堂島街和秦皇島街發生爆炸,新華社報道稱,已造成55人死亡,9人失蹤,145人受傷住院。
「這麼長時間,為什麼還會這麼大範圍的爆炸?」一位參與調查的專家表示:應急處置不當,肯定是一個間接的原因。不論企業和政府,首先得看預案合不合理,如果預案不合理,那就是制訂的問題。其次,有了預案,是不是按預案執行了。
黃島區此前制訂的《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求,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同時迅速報告區公安局119、110指揮中心等部門。所報告內容不僅包括事故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洩漏等),還包括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情況。
對此,管委會在向國務院調查組提交的報告中指出,管委會相關部門得知原油發生洩漏事故是通過110指揮中心獲悉的。在發生爆炸前,管委會部門未能從中石化管道公司方面知悉本次原油洩漏和處置的情況,包括洩漏油量、可能發生的危害等,到場的管道企業人員也沒有提示和說明(除瞭解到是原油洩漏)。
「由於不掌握更詳細的信息,管委會相關部門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按照處置一般原油洩漏事故的常規做法採取了應急救援措施。」報告稱。
從管委會上交給國務院調查組的說明來看,其將應急不力的責任歸咎於中石化。
而在採訪中,不止一位中石化黃島油庫的員工對本報記者表示,企業已啟動內部應急預案並上報區級政府。「但企業沒權力緊急疏散群眾,只有政府相關部門才有能力。」他們如是抱怨。
但是,在初步掌握的現場報告中,相關企業未成功檢測洩漏地帶的油氣條件,違規使用非防爆電器已被視為更直接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