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 記者崔國清 3日蘭州電】記者3日從甘肅省民政廳獲悉,甘肅在原省級財政安排鄉鎮13萬元公用經費的基礎上,從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獎補資金增量中,給每個鄉鎮每年增加10萬元的公用經費,村幹部報酬補助標準提高2000元,旨在提高鄉鎮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和村幹部報酬。
據瞭解,從2013年起,甘肅村幹部報酬補助標準將由6000元提高到8000元;村辦公經費由5000元提高到7000元。同時,甘肅還將實行鄉鎮幹部駐村差旅費報銷制度,具體標準由縣市區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所需資金由縣市區政府統籌解決。
此外,甘肅要求各地政府將鄉鎮幹部食堂、宿舍、澡堂、文化活動室、廁所等「五小工程」建設納入基層政權建設統一規劃,由省財政採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的方式,從中央西部地區基層政權建設專項經費中,統籌安排補助資金,分期分批逐步改善鄉鎮幹部工作生活條件。
據悉,實施農村稅費改革後,甘肅鄉村兩級組織固定收入大幅減少,大部分鄉鎮和村級組織工作經費仍然比較緊張。目前,甘肅省級財政已將今年新增補助資金2.9億多元全部下撥各市縣,省級每年補助資金達9.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