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 記者 高施倩 杭州6日電】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體系」,記者昨日從浙江省司法廳獲悉,浙江省法律援助機構10年內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4萬多件,受援人數超過28萬人,累計為困難群眾挽回經濟損失或取得利益36億元。
2003年,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開始實施,浙江省司法廳副廳長陳鍾說,《條例》實施10年以來,目前浙江省98%以上的縣(市、區)已經建成了法律援助窗口,重點服務領域是欠薪、工傷賠償等民生案件。
陳鍾表示,十八屆三中全後,根據農村改革部署,針對農村土地流轉、中小城市農民進城政策的放開,預測浙江省將有更多的農民工進城務工。目前,浙江已經部署開展「法律援助農民工維權」專項行動,維護農民工的利益訴求。
據悉,浙江省司法廳還將建設法律援助萬人服務梯隊,進一步整合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者、司法鑒定工作者等人力資源,在浙江形成分層次、有梯隊的萬人以上規模的法律援助服務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