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 記者駱佳 鄭州11日電】10日,記者從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 「8·19」巴士殺人案一審完畢,被告人周江波犯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8月19日,周江波在安陽市巴士車上持刀行兇致使三人死亡,多人受傷。11月25日,安陽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周江波犯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當日即向被告人周江波送達了起訴書。昨日,該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並當庭做出判決。
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江波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及罪行極其嚴重。法院判決被告人周江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