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20日,廣州市紀委要求廣州市村「兩委」班子主要成員將納入公安機關出國(境)登記備案範圍統一管理,出國(境)證照須上繳統一保管。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村官」出國(境)管理仍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空白地帶」。
20日,廣州市紀委常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在該市紀委監察局定期新聞發佈會上表示, 廣州市《關於加強和規範村「兩委」班子主要成員出國(境)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已於19日印發。廣州市村「兩委」班子主要成員將納入公安機關出國(境)登記備案範圍統一管理,出國(境)證照須上繳統一保管。
梅河清表示,農村基層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占廣州全市行政監察機關查處黨員幹部違法違紀的比例為1/4,村官腐敗成為腐敗的高發區域。村官貪腐的主要環節集中在「兩違」建設及三資管理過程中,比如私分征地款,通過低價物業出租、低價出讓土地等收受社會人員的賄賂等。
梅河清稱,《意見》填補了國內在村官管理方面的空白,在全國首開先河。
禁止村官出國背後,是近年來頻發的村官腐敗案。
去年以來,廣州市天河區查處了多名涉貪村官。去年9月,天河區車陂經濟發展公司黨總支書記蘇某江、董事長王某堯和副董事長馬某佳,涉嫌在原廣氮地塊車陂村征地的過程中收取賄賂2680多萬元。去年年底,天河區沙東村黨支部書記、沙東利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楊錦興因涉嫌受賄被「雙規」。
據廣東本地媒體報道,今年3月,在冼村當了30多年黨支部書記的盧穗耕被免職後,帶著家人「潛逃」出國。在此之前,盧穗耕和妻子均獲得澳大利亞國籍,並在當地購置了大量物業,將財產轉移到國外。
幾個月前,冼村村幹部集體落馬,盧穗耕由於外逃,成為「漏網之魚」。
「有些村幹部心存僥倖,進行權力尋租之後,一有風吹草動就外逃,必須引起重視。」梅河清坦陳,此前冼村的老書記盧某因案發外逃,逃避法紀追究。也因此,紀檢部門決定嘗試將村官也列入監管範圍。
隨後,天河區轄內全部村、社主要幹部被要求上交護照和港澳通行證,上交的最後期限是今年2月28日。
有村官表示,村社幹部雖然官不大,但不少村官掌握的資金動輒數千萬甚至過億元,權力過大,易成為腐敗高發區域。梅河清說,冼村僅物業出租這一塊,查處有關黨員幹部之後整改重新簽訂物業出租合同,冼村一年的集體收入上升了一個億。「可見在經濟發達、城市化進程比較快的農村基層,如果這一塊的工作不加強,就會誘發巨大的權力尋租,成為腐敗重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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