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昨晚,台灣媒體踢爆吳宗憲2011年捲入掏空一上市公司案判決,吳宗憲獲刑22個月,緩刑3年,罰款300萬元新台幣(約60萬元人民幣)。 昨晚記者致電其經紀人,對方稱吳宗憲從頭到尾都是清白的,「對於這場無妄之災,我們將上訴到底。」
據華西都市報報道,吳宗憲昨晚微博回應:「宗憲一生在藝能界30餘年只懂得為大家表演,奉獻青春歲月只為博君一燦!沒有做過任何違背良心的事!這次的官司,遭受童年朋友無端的牽連,感到萬分的無奈,我一輩子從未經手財務,又怎麼會去做出有損名節的勾當?!」
昨天,台灣媒體踢爆吳宗憲 2011年捲入掏空聯明行動科技公司案判決,吳宗憲獲刑22個月,緩刑3年,罰款300萬元新台幣(約60萬元人民幣)。昨晚吳宗憲高調在微博澄清,並以父母名義發誓,稱自己從未經手財務,將交由律師全力捍衛個人名節。 昨晚華西都市報記者也立刻致電經紀人程小姐,她稱吳宗憲從頭到尾都是清白的,何來認罪之說,批台灣媒體顛倒是非。她表示目前還未收到判決書,但態度堅決:「對於這場無妄之災,我們將上訴到底。」
為何被判?
涉嫌「假交易、真借貸」被查
2011年7月13日,吳宗憲突然遭台北檢署約談,因其涉嫌「假交易、真借貸」,違反商業會計法。當時台灣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爆發「掏空案」,該公司前董事長許豐揚涉嫌以挪用、借貸、投資、操縱股價、虛增營收或虛偽增資美化財報等手法,挪用公司資金近億元新台幣,其中有6000萬被查出於2009年1月流向吳宗憲的阿爾發公司賬戶。
雖然表面看上去是科技公司向阿爾發公司購買LED產品,但同年3月,阿爾發公司以產能不夠、無法出貨為由「解約」,吳宗憲歸還部分貨款。不過檢調方認為這筆賬很可疑,懷疑吳宗憲聯合許豐揚掏空聯明行動,之後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全面搜查證據,其中包括吳宗憲的阿爾發公司。
在前往檢調方說明案情時,吳宗憲坦承2009年1月聯明行動科技的確用6000萬本票購買LED燈,但後來因產能不足,3月就取消合作。事後吳宗憲退還了3600萬現金,剩餘的2400萬也在隨後歸還。不過即使這樣,2012年台北地檢署偵辦完後,仍然以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規等罪將吳宗憲列為被告,並提起公訴。
判了多久?
獲刑22個月 緩刑3年
在經過一年多的審理之後,昨天該案判決。據台灣媒體報道,台北地院當初以吳宗憲掏空聯明科技公司3250萬元新台幣資產,並依最重可處10年徒刑的《證券交易法》業務侵佔等罪起訴。因吳宗憲認罪並與投資人保護中心達成和解,台北地院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判吳1年10個月徒刑,緩刑3年,罰款300萬元新台幣。
判決結果遭曝光之後,昨晚吳宗憲罕見高調在微博發出澄清,稱自己在演藝圈30多年,只懂為觀眾表演,沒有做過違背良心的事,也從未經手過財務。對於捲入掏空案,吳宗憲稱是遭受童年朋友的牽連,感到非常無奈。他並以父母的名義發誓,自己絕對沒有參與掏空聯明行動。同時吳宗憲稱已經全權交由律師處理,相信法律會還自己一個清白。
記者連線
吳宗憲經紀人:無妄之災 將上訴到底
昨晚華西都市報記者也致電吳宗憲經紀人程小姐,她也為記者還原事件過程。對於吳宗憲捲入掏空案,她表示當初聯明行動只是阿爾發光子的客戶,向其購買LED產品。但因為之後爆發出聯明行動掏空案,所以台北檢調方將所有與聯明行動有生意來往的公司列為調查對象,「對於我們來說,就是無妄之災,只是一筆單純的生意,卻被說成是合夥騙聯明行動的錢。」
昨天台灣媒體爆出吳宗憲認罪一說,程小姐怒批就因為是吳宗憲,所以被媒體放大:「其實這一個案件有許多被告,但因為是吳宗憲,所以被媒體放大做文章。而且我們根本就沒有做過,哪裡來的認罪,台灣媒體就是嗜血成性。」
程小姐說,目前還沒有收到判決書,但他們已經把案件交給律師處理,如果判決結果如此,他們將會繼續上訴,「我們目前準備好了所有的證據,一定要還憲哥一個清白。因為這已經涉及到人格的損害,沒有的事情就是沒有。真正掏空的人已經認罪,為什麼還要牽連憲哥,我們一定要討個公道。」
此外,程小姐還表示,目前吳宗憲的演藝工作不會因此受影響。目前除了央視的新節目需要準備之外,另外明年還將規劃影視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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