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張藝謀已向無錫濱湖區計生委申報他在2000年、2003年和2005年三個相關年度的實際收入。
據新華網報道,綜合無錫市濱湖區人口計生局委託的代理律師及張藝謀聘請律師消息,張藝謀需繳納社會撫養費或將超過700萬元。這或將是迄今為止我國徵收社會撫養費單筆最高額。
張藝謀說,一是父親的遺願是希望他能生個男孩傳宗接代;二是母親的傳統觀念裡想要多子多福、兒孫滿堂;三是覺得孩子多了相互也能有個伴。但張藝謀坦陳,無論如何解釋,超生都是違法的,「我必須承認錯誤並承擔一切後果」。
張藝謀妻子陳婷說,她與張藝謀相戀於1999年,因擔心媒體曝光就沒領結婚證。大兒子張某男、二兒子張某丁和小女兒張某嬌分別於2001、2004和2006年在北京出生,都是「非婚生」。
有媒體報道張藝謀有「三四個女人、七八個孩子」。「這是謠言。」陳婷說,「我一開始並沒理會,但孩子們上網看到了,甚至連80歲的婆婆也聽說了。謠言對家人傷害很大,我真不知如何向他們解釋。」
陳婷說,三個孩子出生後本應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但考慮是超生,且要填寫孩子父親的資料,就沒去辦,按當時政策就無法上戶口,三個孩子便『黑』了下來。」直到2011年人口普查時允許上戶,陳婷才去醫院補辦出生醫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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