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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進入「控煙時代」 個人最高可罰200元


http://www.wenweipo.com   [20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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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首場無煙婚禮在蘭州舉辦,現場PM2.5全程監控。

【本網記者崔國清31日蘭州電】蘭州市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該法案歷時4年完成,標誌蘭州正式開始全城控煙。該《條例》規定,控制吸煙場所分為禁止吸煙場所和限制吸煙場所,個人如果違反規定吸煙,最高可被罰款200元。

該《條例》規定,在禁止吸煙場所,不得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在限制吸煙場所可以劃定吸煙區。限制吸煙場所主要包括各類餐廳、酒吧等娛樂場所,限制吸煙場所為過渡性規定,一段時間過後要合併到禁止吸煙的場所裡面。

針對場所管理者和經營者不履行控煙義務的行為,如不設立吸煙室(區)又不禁煙的行為,該《條例》設立了警告、限期改正等措施,逾期不改的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煙草製品銷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製品的,由相關監管部門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蘭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張福壽表示,該《條例》規定執法主體為政府負總責,控煙辦總協調,衛生計生、教育、交通運輸等11部門分別監管。此舉旨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維護公共衛生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減少煙草煙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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