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駐內蒙古實習記者楊艷如2日電】隨著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以及馬俊飛等人案件的宣判,鐵路腐敗系列案件也進入「第三季」:集中宣判期。窩案共有12名重要官員落馬,12名前高官也將在悔恨和遺憾中度過後半生。
內蒙古呼鐵局原副局長馬俊飛貪污受賄大量財產合計人民幣近0.75億元。在案件偵查過程中,偵查機關從馬俊飛位於內蒙古呼和浩特和北京的住宅中,查獲的現金包括人民幣0.88億元、美元419萬、歐元30萬、英鎊2萬、港幣27萬、黃金43.3公斤。其贓款合計超過1.3億元。以其任職的22個月計算,馬俊飛每月平均受賄近600萬元,每天近20萬元,每小時受賄近萬元。
2013年12月底,馬俊飛因為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