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訊(記者路艷寧 貴陽報道)】《貴州省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就業促進辦法》將於今年2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鼓勵全省建設陽光安置企業,助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就業,扶助其融入社會。其中陽光安置企業可以根據安置規模,享受扶持經費、小額擔保貸款、社會保險補貼以及土地審批等政策優惠。
《辦法》指出,由政府、社會、個人興辦的集中安置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就業並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即為陽光安置企業,依托企業建立的安置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的工廠、車間等,全省將形成陽光工程安置基地(點)。
《辦法》指出,陽光安置企業不僅可以享受政府根據安置規模給予的扶持經費,還可依照有關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招用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與之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可按照省的相關規定獲得社會保險補貼。此外,陽光安置企業在土地審批等方面均可優先享受政府的優惠政策;在公共採購方面,同等條件下採購方應當優先採購其產品。對陽光工程安置基地(點)給予的政策優惠,比照陽光安置企業執行。
此外,該《辦法》還鼓勵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通過個體經營、興辦企業等形式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也可以安排符合條件的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