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張艷利電】物業管理是關係群眾居住質量的大事,也是近年來矛盾比較集中的領域。為了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及時解決突出問題,回應群眾期待,長春市人民政府制定頒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指導意見》已於2013年12月9日起在長春市施行。
該《指導意見》的出台,標誌著長春市物業管理步入了一個新的階段,邁出了堅實的一步。《指導意見》重點規範以下八方面內容:關於管理重心下移的問題,關於政府職能部門執法進住宅區的問題,關於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規範化建設和管理問題,關於開發商與物業企業承接的問題,關於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管問題,關於提高物業維修資金使用效率的問題,關於「老、舊、散」住宅區的管理問題,關於打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問題。《指導意見》提出,到2015年末,實現城區住宅物業服務和業主自治管理全覆蓋;創建10個國家級物業管理示範項目和100個省級物業管理示範(優秀)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