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駐內蒙古實習記者袁歡10日電】今年年初,內蒙古對2013年各盟市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考核,並將其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評價的重要依據。考核結果將適時向社會公佈。內蒙古將重污染天氣應對任務欄入考核各地區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落實情況的重要內容,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落實日常防控措施、預警發佈、回應等措施。
嚴肅處理工作滯後和推脫現象
及時發佈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信息,適時發佈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各地區必須抓緊編製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做到監測預警有會商、污染控制有清單、響應措施有論證、組織協調有指揮、措施落實有方案。
內蒙古明確規定:對未按照要求編製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並備案,未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未按照應急預案落實各項應急準備工作、發佈預警信息和採取響應措施而造成嚴重後果的相關領導,將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目前,內蒙古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各級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實行主要負責人負責制,按要求形成政府組織實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具體落實、全民共同參與的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