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駐內蒙古實習記者袁歡10日電】繼2011年全國範圍內實施原油、天然氣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之後,2014年煤炭也將進行改革。據介紹,煤炭資源稅改革的總體思路是「清費」、「正稅」並舉。
準備工作就緒 逐步推進煤炭稅改
內蒙古財政廳相關人士表示,內蒙古自治區煤炭稅改革前各項測算,上報財政部省級的資源稅改革方案已完成,準備工作皆已就緒,只等方案批復。目前上報方案中稅率區間在2%到10%,具體的稅率則將根據各地的清費情況而定。而按照財政部財科所的研究報告,煤炭資源稅改革將於2014年上半年內實施。
內蒙古煤炭企業稅費負擔沉重,煤炭資源稅改為「從價計征」不可避免要提高稅負水平,政府性收費項目多達16項,從鄂爾多斯每生產一噸煤並外運到港口,承擔的政府性收費將達到57.02元/噸(按噸煤470元測算)。
「清費正稅」:取消部分收費 加強稅務規範標準
煤炭稅改革的總體思路是「清費」「正稅」同行並舉,要簡並、取消一批煤炭相關的收費、基金。內蒙古對鐵路運雜費進行了清理規範,從2013年12月31日起取消攤堆費、綜合服務費、檢斤費、中門鎖費等費用,並下調了一些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並在「中期措施」中提出全面清理涉煤所有收費項目,對不合理的收費要予以取締,符合規定的要進一步規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