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訊 (實習記者帥誠 8日 廣州電)近日,廣東省政府網站公佈了去年底省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的《廣東省老年人優待辦法》(下稱《優待辦法》),其中部分優待措施沒有戶籍限制,在粵老年人均可享受。《優待辦法》將於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優待辦法》第二條規定提到「本辦法所稱老年人是指60週歲以上的公民」,這意味著新出台的《優待辦法》不再局限於廣東戶籍的老年人,在廣東常住或探親旅遊的老年人也被納入了優待體系。且多條規定中提到的由政府提供、面向全體老年人的公共服務或公共設施優惠,大多沒有戶籍限制。
《優待辦法》第四條規定中還提到的, 60週歲以上的公民,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進入政府主辦或控股的公園、景區、博物館、美術館、體育場館等設施時,均可享受免費或票價優惠待遇。
但記者發現,雖然《優待辦法》的大部分規定放款了戶籍限制,仍有部分規定要求老年人具有廣東戶籍才可享受。如第八條規定中說明,僅對戶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