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訊 (記者 董曉楠 湖南報道)《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依照法律,特種設備使用、檢驗、安全評估等制度得以明確。日前,據湖南省質監局消息,全省電梯監管將推首負責任制。長沙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亦將於5月1日起施行。
監管部門改發電梯使用標誌
此前省質監局書記蔣新祺曾對外稱,湖南將為特種設備設立「身份證」,確保其整個生命週期都有相應的安全信息記錄,產品質量責任和使用管理責任可溯源。
而就湖南省情況來看,現全省共有20多萬台特種設備,其中電梯有8萬1千多台,超期服役的電梯在10%以內,老舊電梯「帶病」運行,留下諸多安全隱患。就此,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局長段方英提出,監管部門今年將正式推行電梯首負責任制。
「取代以往的電梯檢驗合格證,今年開始,監管部門發的是電梯使用標誌。」段方英說,在這張電梯使用標誌中,將明確標示出電梯使用管理責任單位,市民乘坐電梯時一目瞭然。當市民因電梯事故或故障而造成損失時,可要求其承擔第一賠付責任。
長沙電梯新規規範電梯管理
針對全省電梯數量每年20%—25%的增速及長沙地區增幅最大的現象,《長沙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經立法聽證會近日對外發佈。根據《辦法》,電梯緊急報警裝置無效的將責令限期改正。而逾期未改正的,會面臨千元罰款。該《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
除了對電梯日常管理的相關規範外,《辦法》還要求使用管理者配置具有運行參數採集功能的電梯安全運行監測系統,與維護保養單位聯網作業。
同時,市政協委員佘曼雲建議,借鑒北上廣等地經驗,建立健全長沙電梯應急救援處置體系,構建全市電梯物聯網,提升電梯安全監測技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