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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實名舉報安全事故 最高獎勵5萬元


http://www.wenweipo.com   [2014-02-19]

香港文匯網訊 (記者蘇志堅 19日 長春電)「瞞報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的,舉報獎勵5萬元。」

18日,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張沛霖表示,為了加強安全生產領域的社會監督,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安全生產舉報工作,吉林省制定出台的《吉林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舉報、核查及獎勵暫行辦法》近日開始執行。

24小時受理舉報 實行首接負責制

該辦法規定,縣級以上安全監管部門「12350」安全生產舉報電話24小時受理舉報,同時向社會公佈安全生產舉報專用信箱、電子郵箱和傳真,並在本部門網站設立「安全生產網上舉報」專窗。舉報電話接聽、傳真接收、信函拆閱以及電子郵箱和網上舉報專窗管理,必須專人負責、專門登記、專項承辦。

安全監管部門受理舉報事項實行首接負責制,即第一時間接聽電話、接收傳真、拆閱信函以及登陸電子郵箱和網上舉報專窗的人員,對舉報人個人信息保密負責。

實名舉報現金獎勵 獎金2000元至50000元

「該辦法將對核查屬實的實名舉報事項予以現金獎勵,獎勵金額為人民幣2000元至50000元。」張沛霖說,「舉報獎勵對像不包括匿名舉報且沒有具體聯繫方式的舉報人。」

其中,瞞報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事故的,獎勵5萬元人民幣。

實名舉報必受理 30日內應辦結

安全監管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當當場答覆是否受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接到舉報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舉報的決定。對於實名舉報的,必須受理;對於匿名舉報,但有舉報人具體聯繫方式的,應當受理。決定受理舉報事項的安全監管部門或者被移送部門,應當自決定受理之日起30日內辦結,情況複雜的,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核查處理時間,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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