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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公安廳:媒體曝光成為發現食品犯罪線索的重要渠道


http://www.wenweipo.com   [2014-02-19]

香港文匯網訊 (記者高施倩 實習記者周方怡 19日 杭州電)浙公安廳:媒體曝光成為發現食品犯罪線索的重要渠道

昨日,記者在浙江省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浙江省決定於今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省範圍內開展食品安全百日嚴打行動,其中媒體曝光成為發現食品犯罪線索的重要渠道。

浙江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的副總隊長丁仕輝說:「作為我們擴線索這個角度來說,我們媒體曝光始終是作為我們公安機關發現線索的一個重要的渠道來做的。」

丁仕輝表示,食品犯罪有很強的隱蔽性和專業性,發現過程比較困難,當前公安部門與浙江省內的幾家媒體的一部分記者建立了比較好的工作機制,當媒體首先發現,並且準備曝光的案事件,在即將曝光的前夕通報公安機關,然後公安機關緊急跟進,採取打擊措施,防止曝光了以後,犯罪嫌疑人人走樓空,公安機關也無法跟進。

記者瞭解到在浙江新倉的「毒膠囊」案件上就是採取這樣的方式,在中央電視台曝光前,公安機關在一個小時裡面獲知了這一情況,其實在這之前他們已經接到群眾舉報,當時公安機關採取了緊急措施,控制住了全部6名犯罪嫌疑人,並控制住了現場,最終追刑55個犯罪嫌疑人。

此外,浙江省食安委及相關部門在會上下發通告,邀請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檢舉揭發食品領域違法犯罪活動,積極提供線索,舉報線索經核查屬實的,按照《浙江省食品領域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有關規定予以獎勵,並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利。

去年查處違法行為2995起

據悉,在去年「強網清源」集中行動期間,浙江省共出動執法人員32.24萬人次,檢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48.53萬家次,排查各類食品安全隱患5962個,整治突出問題317個;約談3.49萬家重點企業負責人,自律提醒26.83萬家次;組織聯合執法1891次,取締無證無照2922家;印製食品安全「九不」準則50萬張,開展宣傳教育7264次;查處違法行為2995起,移送公安部門涉嫌犯罪案件46起。

浙江省食安辦專職副主任、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盧永福說:「凡是檢到有毒有害物質添加的,有證據證明他是添加的,不論金額大小,都可以移送公安機關進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盧永福表示,影響食品安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浙江省食品安全仍處於風險高發期和矛盾凸顯期。「食品安全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關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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