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李欣 26日天津報道)隨著兩岸關係的發展,內地居民赴台探親政策進一步放寬。記者日前從天津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獲悉,為順應形勢的發展變化,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決定對現行赴台探親簽注進行調整,自2014年3月15日起為符合條件的大陸居民辦理赴台探親多次簽注。調整後,大陸居民赴台探親簽注將分為一次有效和多次有效兩種。
據瞭解,大陸居民赴台探親,應持台主管部門核發的相應事由的入台許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持一次有效入台許可提出申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依據《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簽注審批簽發管理工作規範》有關規定審核批准後,為申請人簽發6個月有效一次探親簽注;對持多次有效入台許可提出申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後,可依申請並依據其入台許可有效期,簽發1年、2年、3年有效多次探親簽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