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3月7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北京舉行記者會。梁振英表示,中央有權限制特區發展,任何關於2017年實施「行政長官普選」的建議,都需要符合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規定,得到香港立法會的通過,行政長官的同意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批准。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7日在北京會見媒體時表示,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對落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決心沒有改變,大家不應該、亦不需要對此作一些無謂的揣測。落實2017年普選要根據《基本法》。
梁振英指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國家對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以來多番強調的管治方針,亦是在《基本法》中清楚列明的,「這是沒有改變的,大家不應該、亦不需要對此作一些無謂的揣測。」
他稱,香港是一個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要得到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以及向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區負責,根據《基本法》的授權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事務,所以中央在特別行政區的政制發展和政治體制的設計中有憲制的權責。
梁振英表示,任何就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的意見和建議,都必須在法律上符合《基本法》和相關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能得到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以及在實際操作上切實可行,才能夠有機會得到落實。
他表示,希望社會各界人士能夠抱著務實、理性的態度來提出意見,縮窄分歧,凝聚共識,共同推動落實2017年普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