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3月3日,在河南省南陽市市區某路口交叉處的綠化帶內,31棵樹狀月季被盜。南陽市園林局工作人員對當地媒體稱,這些月季系2012年在南陽舉辦的全國農民運動會後栽種。其品種較名貴,每棵價值2000餘元。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3月4日、6日,該市又連續發生兩起苗木被盜事件,引起相關部門注意。南陽市園林局表示,三次被盜的苗木總價值近20萬元,並懸賞5000元徵集破案線索。
事發後,南陽市園林局有關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曾分析盜竊者的動機:「一些偷竊花木的人要麼直接偷樹苗,要麼砍一些樹的樹冠,經過嫁接或育苗再出售,以此獲得不法收入。也有一部分人是偷盜後種在自家的花園內。」
3月14日,事發11天后,當地警方宣佈,偷盜月季案告破。在桐柏公安局毛集派出所的配合下,南陽市公安局仲景派出所將4名偷盜月季的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四名犯罪嫌疑人中,其中一人為羅某,男,59歲,為桐柏縣毛集鎮副鎮長。據南陽電視台報道,被警方控制後,羅某開始並不承認盜竊,並給警方施加阻力。
經過辨認,民警在羅某經營的花草園圃裡起獲了被盜的31棵月季樹,但未透露羅某偷盜月季的具體動機。
此外,警方未透露南陽市另兩起偷盜苗木事件的偵查進展。
資料顯示,羅某在任毛集鎮副鎮長前,曾先後擔任毛集鎮湖山村村委主任、毛集鎮城建指揮部指揮長、毛集鎮企業辦主任等職務,並被媒體稱為「豁命書記」。
副鎮長居然當偷花賊,引起眾多網友的議論。有網友揶揄:「這麼有風雅的官已經不多了。」但更多網友表示此舉太為荒誕。網友「李春華律師」說:「副鎮長偷31棵月季樹?不可理喻!」
事實上,這並非羅某第一次登上新聞。2010年,他曾牽涉到一起由某商人狀告河南省國土廳的行政訴訟案,羅某被指利用持有的採礦許可證斂財。
目前,包括羅某在內的四人已被刑事拘留。對於被盜月季,當地園林局已進行補栽,並安排工作人員輪流值班進行看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