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當地時間7日,美國聯邦眾議院通過所謂「2014年確認"台灣關係法"與軍艦移轉法案」,再度要求奧巴馬政府「應對台出售派裡級(大陸習慣譯作佩裡級)巡防艦」。
據中國新聞網綜合報道,2013年11月,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法案,授權美政府出售四艘派裡級巡防艦給台灣地區。2014年4月7日,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在眾議院提出此案。按照程序,眾院通過法案後,全案須交聯邦參議院審議表決。
4艘派裡級巡防艦分別是泰勒號(USS Taylor)、卡爾號(USS Carr)、蓋瑞號(USS Gary)與艾羅德號(USS Elrod),其中泰勒與蓋瑞號都是1984年開始服役,卡爾與艾羅德號則是1985年開始服役。
中方關於美對台軍售的立場明確,外交部發言人多次表示,中方一貫堅決反對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中方敦促美方恪守一個中國政策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原則,停止「美台」官方往來,停止任何形式的對台軍售,不做損害中美關係和破壞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事。
國台辦發言人也曾表示,堅決反對美國對台軍售,望美國恪守「一個中國」政策,兩岸的事情最終還是要由兩岸的中國人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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