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實習記者 唐琳 南寧報道)5月26日晚,南寧警方對朝陽廣場一跳廣場舞的攤點進行了處罰,據瞭解,這也是南寧警方開展噪音擾民專項整治後第一次對廣場舞開出的罰單。
據當代生活報報道,當晚10時許,朝陽廣場一個廣場舞站點持續高聲播放舞蹈音樂。廣場管理部門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說,該站點有4台音箱以及1台功放機,遠比一般站點發出的聲響要大。管理人員上前勸說無果,無奈之下只好報了警。警方到達現場後,對該廣場舞站點進行了制止,並依法將其音響設備全部扣留。並於27日對該廣場舞站點負責人李某進行了行政警告處罰。
廣場管理人員表示,自5月21日起,廣場管理站每天均不定時地利用分貝儀對廣場內各個廣場舞站點進行音量檢測,並根據檢測結果,將音響音量調至附合標準大小,防止音量過大影響附近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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