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時代周報報道,5月末的北京,溫度經有了明顯的上升,火熱的陽光已然是盛夏的感覺,而位於月壇南街38號的國家發改委大院卻多少顯得有些冷清。
儘管前去辦事的人依然很多,但不少人臉上表情都相當的嚴肅,當時代週報記者問及能源局腐敗案時,所有的人都採取了迴避的態度。
5月23日晚,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其官方微博宣佈,近日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犯罪,依法對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28日,新華社的消息顯示,許永盛已被免職。而在幾天前,他的名字已經從能源局的官網上消失。
此前,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核電司司長郝衛平已經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在短短的三天時間內,4名能源局官員被查,且集中在煤電領域,魏鵬遠、郝衛平、王駿3 人,分別分管煤炭、核電和新能源。截至目前,能源領域今年落馬的官員、高管的人數已增加到21人。這對於能源局甚至發改委來說,自上而下都是相當大的震動。
對於此次能源局大範圍的反腐,有一種說法是已經「醞釀了很久」,去年蔣潔敏下台後,紀委就已經「盯」上了能源局的幾名領導,「現在公開,肯定是證據已經坐實了。」一名接近能源局的有關人士告訴時代週報記者,「在能源行業,國家的反腐應該還會有大動作。」
多名官員落馬
2013年5月,能源局內部爆出了最大的腐敗案,時任國家能源局局長的劉鐵男被立案調查。
時隔一年,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被帶走調查,此後短短的3天內,能源局先後有4名官員被帶走。
1993 年,能源部被取消之後,煤炭主管權移交國家經貿委行業規劃司。2002年開始啟動機構改革撤銷了經貿委,原經貿委行業規劃司部分職能被合併到國家發改委。魏鵬遠時任發改委煤炭處處長。在國家煤炭項目審批、能源規劃制定上有較大話語權。2008年8月,國家能源局掛牌成立,魏鵬遠調任煤炭司副司長,負責項目改造、煤礦基建審批和核准工作。
據瞭解,2000年前後,魏鵬遠曾因嫖娼被抓,被保後一直行事低調,直到2002年被「帶病」提拔。因此出事後,很多人認為是早晚的事兒。
而王駿的落馬則最令人唏噓。在能源圈內,王駿曾以「懂行」博得口碑,其對電力行業有較深的研究。
王駿還有一個身份是中國電力體制改革方案起草人。2000年5月5日,時任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基礎產業司電力處處長的王駿,在《經濟學消息報》上發表了這篇題為《令人沮喪的電力改革》的文章。
在翻閱這4個人的簡歷時,不難發現,除魏鵬遠主管煤炭外,其他3人都曾經主政過電力,並有多達十年以上的職務和工作上的交集。王駿最近的6年間,一直於新能源司主持工作。
業內人士分析,四人所在的電力、煤炭及新能源部門都握有項目審批權,此次腐敗窩案可能將能源項目審批環節中所出現的權力尋租、灰色利益鏈再度曝光。
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國家能源局於當年8月正式掛牌,許永盛轉任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在電力司司長位置上,許永盛工作勤奮,幹事也有魄力。」有電力行業人士這樣評價。在許永盛任電力司司長期間,郝衛平是電力司副司長,屬上下級關係。
而主管新能源的王駿早在2001年就擔任國家計委基礎司電力處處長,在2002年王駿升任國家計委基礎司副司長後,接任電力處處長的正是郝衛平。
據瞭解,電力項目核准包括電網規劃、輸電工程、變電站建設、自備電廠建設、「上大壓小」工程以及小火電機組關停等。電廠項目從籌劃到建設獲批,一整套手續至少需要耗時兩年,中間各環節繁多,有巨大的尋租空間。
能源審批尋租
除了國家能源局,擁有能源管理職能的部委還有國土資源部、國資委、安監總局、電監會、水利部等;國家電網公司、中石化、中石油等中央企業也肩負著某些行業管理的任務。
以前項目審批經常需要「跑部前進」,「拿什麼跑?」上述接近能源局的有關人士稱,「跑部」絕對不僅僅是拿著材料,更多的是拿著錢,不少拿的還是各地政府專門撥付的專款。
這在業內一些專家看來,其實這些都是常態。但他們認為,之所以2014年能源系統會頻發腐敗案,是由2013年的中石油腐敗案件引發的「蝴蝶效應」,「中石油的案件涉及面太多,牽扯面太廣。」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任浩寧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指出,能源行業之前壟斷度太高,尤其是電力、石油、煤炭這幾大行業,確實有很大的尋租空間。
國家能源局的官方網站上,煤炭司的具體職責為擬訂煤炭開發、煤層氣、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煤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協調有關方面開展煤層氣開發、淘汰煤炭落後產能、煤礦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這就是說,煤炭司對於想要開礦的企業和煤老闆來說,掌握著絕對的「生殺大權」。「各個權力部門但凡涉及到經濟的,都必須通過發改委(煤炭司),所以各個企業只要把煤炭司給『攻克』了,其他部門的路條基本就沒什麼問題了。」 任浩寧直言。
在這一點上,山西的煤老闆們深有感觸。過去的國有企業都有探礦權,其實就是看下地下有沒有煤,儲量有多少。然後根據探礦的結果確定要不要開礦,如果這個地下的煤炭儲量開礦可能會賺錢,那麼就需要提出申請,「向發改委提出立項申請。」一名要求匿名的山西煤老闆告訴時代週報記者,發改委批復同意後,由政府立項,「這時候才牽扯到是否同意給申請企業資源,然後才能再去跑各種的手續。」
雖然前期的工作基本都在發改委和能源局完成,但是國土資源部、能源局等各級部門辦手續時,亦需「走動」,基本是經省裡有關部門的引薦或者自己找關係。
「如果不懂這個,路就會越走越窄。」上述煤老闆說。
能源局的未來
幾乎可以肯定,能源局將會面臨一輪新的調整。
國家能源局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新中國成立時設立的燃料工業部。
1982年國務院能源委員會成立,承擔能源行業監管職能。
1988年國家能源部成立後,煤炭工業部被正部級的中國統配煤炭總公司取代。
5年後的1993年,因在級別上與幾大國有能源企業平級,而能源項目的審批權又在國家計委,國家能源部被撤銷,煤炭部恢復。
2008 年,根據國務院批准的「三定」方案,決定成立國家能源局,為國家發展改革委管理的國家局。負責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含核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業管理,組織制定能源行業標準,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能源局掛牌兩年後的2010年1月,國務院下發了《關於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通知》,決定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除了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副總理李克強分任正副主任外,21名委員由財政部、發改委、外交部等多部委的一把手構成。自此,中國能源管理大致形成了國家能源委員會、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三駕馬車」的格局。
2013年,為統籌推進能源發展和改革,加強能源監督管理,將國家能源局、電監會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主要職責是,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負責能源監督管理等。同時,不再保留電監會。
改革後,國家能源局繼續由發改委管理。
正因為如此,不少人把此次能源局的腐敗歸咎於發改委的監管不力,但任浩寧卻認為這種看法對發改委來說有些不公平。他說,實際上在設立瀆職程序時,能源局的監管並不歸國家發改委管。但有一點不能否認的是,國家發改委確實是權力的中心,這在做項目的時候體現得相當明顯,「能源行業的風電、光伏項目權力沒有下放時,只要審批程序『攻克』發改委這一關,其他審批手續基本上一路綠燈。」
但發改委一般只考慮宏觀層面,比如一個項目會帶來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但具體的細節他們並不會去把控,因此,在目前的能源領域內,有一種比較激進的言論,那就是深化改革,政府職能的調整,發改委自己要首先調整。否則,「電力、煤炭等具體行業的改革更容易被發改委打亂。」任浩寧坦言。
但任浩寧也明白,目前對於發改委的改革因涉及太多的部門和太多利益,推動不易。
因此,不少專家建言,要逐漸給其他部門增加實際的權限,沒有必要存在的審批環節要麼下放給地方政府,實行備案制,要麼索性取消。
無論怎樣,改革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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