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一名男子曾經因犯搶劫罪被判刑12年,刑滿釋放後,卻不思悔改,幾年後又通過以網絡交友談戀愛為手段詐騙錢財,被他所騙的女子多達9位。昨日,該男子朱某利被控犯詐騙罪在廣州市海珠區法院受審。
據廣州日報報道,被告人朱某利,假名「鄒偉」,廣西人,今年38歲,擁有高中文化。他已婚,女兒今年已經6歲。1999年,他曾因犯搶劫罪被廣州市荔灣區法院判刑12年。2006年刑滿釋放,然後七年後,他又被警方刑拘。
根據檢方指控,朱某利於2012年3月通過網絡認識被害人劉某萍,在與劉某萍交往的過程中,朱某利提供虛假的香港居民身份證,並謊稱其為某國際集團的事務代表,在騙得劉某萍信任後,以資金緊張、辦理香港簽證等理由,騙取被害人劉某萍共計11200元。
後來,朱某利又以上述相同手法,相繼騙得羅某、鄒某、劉某梅等8名被害人財物495098元。
檢方建議對朱某利在10~12年的幅度內量刑。昨日庭審中,朱某利沒有請律師為自己辯護,而是選擇了自己辯護。他辯解稱,因為生意失敗,欠了200多萬元的債務,為了還債,他才這樣騙錢。他說,自己騙的錢都用來還貸了。在最後陳述階段,他有些哽咽,希望法院不要判那麼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