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實習記者張鵬宇 31日內蒙古報道)從2011年中國財政部駐內蒙古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開展水資源費征管情況專項檢查以來,3年累計查出欠繳資金1.8億元,這些問題資金集中在水資源費應徵未征、未按規定標準徵收、截留挪用等方面。
針對以上問題,中國財政部駐內蒙古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督促水利部門和財政部門限期整改,定期跟蹤整改情況,逐戶匯總整理整改相關憑據,逐項逐條核實整改落實情況。特別是針對一些用水單位長期拒繳、拖欠水資源費的難題,採取徵收滯納金、督促水利部門立案處理等懲罰性措施,追繳了水資源費。對水利部門截留挪用水資源費的問題進行責任追究,有關責任人在全區水利系統受到了通報批評,責令其辭去相關職務。
此外,在後續檢查工作中,要建立暢通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剖析形成問題的主要原因,探討進一步規範水資源費征管行為的辦法,要求主管部門在系統內通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和管理問題。面向政府和發改委通報檢查情況,擴大檢查影響和效果,發揮部門聯動的協同監督效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