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在本輪能源系統反腐調查中,國家能源局先後有副局長許永盛、核電司司長郝衛平、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等四名官員被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記者獲悉,為不影響正常工作開展,上述因反腐而帶來的崗位缺口已於近日補齊。
據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經過此輪人事調整後,國家能源局副局長由5人變為4人,來自原能源局與原電監會系統人員各佔一半;在國家能源局13個內設機構中,9個司局一把手由原電監會官員擔任。
實際上,「一正四副」架構正符合國務院去年6月批復的「三定」方案。根據方案,重組後的國家能源局為副部級單位,機關行政編制24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
司長大騰挪
目前,核電司、可再生能源司新調任司長已經到崗。國家能源局原市場監管司司長劉寶華調任核電司司長,原電力司司長蔣曉華調任可再生能源司司長,二人均是原電監會系統官員。
在國家能源局與電監會重組前,劉寶華是原電監會市場監管部主任,一直主張推進電力市場改革。國家能源局重組後新設市場監管司,強化在能源監管方面的力量,並制定《能源監管行動計劃(2014-2018年)》,明確未來五年能源監管的目標、重點任務和相關措施。
蔣曉華在擔任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前,為原電監會辦公廳主任,曾任華北電監局局長。蔣曉華此次調任可再生能源司司長後,原電力安全監管司司長韓水接任電力司司長,原華中能源監管局局長黃學農接替韓水任電力安全監管司司長。在國家能源局重組前,韓水任電監會安監局局長,黃學農曾任電監會輸電監管部副主任。
經過此輪人事調整後,在國家能源局13個內設機構中,綜合司、油氣司、煤炭司、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4個司一把手為原能源局官員。分別為:綜合司司長王思強、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司長江冰、煤炭司司長方君實、油氣司司長劉德順。
其餘9個司一把手則由原電監會官員擔任。分別是:法制和體制改革司司長王強、發展規劃司司長俞燕山、電力司司長韓水、核電司司長劉寶華、可再生能源司蔣曉華、電力安全監管司司長黃學農、國際合作司司長鄒逸橋、人事司司長李晶華,市場監管司司長在劉寶華調離後待定。
領導層「一正四副」
在中組部宣佈中央免去許永盛國家能源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職務後,國家能源局領導班子成員由10人調整為9人,原能源局官員4人,原電監會官員5人。
許永盛被免職後,能源局副局長由五人變為四人,其中,能源局副局長史玉波(第一副局長)、王禹民均是原電監會副主席,為副部級官員;在原能源局班底中,副局長劉琦為副部長級官員,副局長張玉清則是在2012年7月由油氣司司長任上升任能源局副局長。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為正部級官員。
根據前述國家能源局「三定」方案,能源局司局領導職數42名,包括監管總監1名、總工程師1名、總經濟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據21世紀經濟報道統計,在本輪人事調整後,在42名司局級人員名單中,來自原國家電監會系統的司局級幹部有30名;來自原能源局的司局級幹部有8人,正司局級官員有總經濟師李冶、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司長江冰、煤炭司司長方君實3人。
此外,在國家能源局現任副司長中,原能源局有20餘人,但只有綜合司副司長鄧奎、法制和體制該公司副司長丁志敏、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副司長黃鸝、核電司副司長曾亞川4人為副司局級幹部,其他副司長均為正處級幹部。
由於幹部職級不同,能源局內出現巡視員(非領導職務)級別高於副司長的狀況。例如,能源局規劃司巡視員李春宇(正司局級)級別高於規劃司副司長李福龍、何勇健(正處級);人事司巡視員李俠(正司局級)級別高於人事司副司長徐建東(正處級)。
有能源行業人士認為,在國家能源局重組之前,原電監會是正部級單位,原能源局是副部級單位,幹部職級存在一定差異,兩部門職責整合後,原電監會系統人員執掌核心業務部門並不意外。 |